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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凤五十七年元月二十四日,宜出行、祭祀、纳财,嫁娶。
是为朔方伯之子鲍仲清和苍术郡郡守之女苗玉枝的大婚之日。
能够掌控整个齐国三成的车马行生意,鲍家的财力自是毋庸置疑。鲍氏的生意,当然也不仅仅局限于车马行。而是以车马行为基础,向各個领域扩张,早已经编织成了一张密集的商业网络。
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重玄胜虽然重金收购了金羽凤仙花的生意,要将此花送往楚国,仍需要借助鲍家的渠道。
在齐国各大名门里,只以财力而论,鲍家恐怕仅逊于贝郡晏氏。
鲍仲清娶妻,装彩礼的车队,排开足足十里地,这头望不到那头。
在苗家所在的桂城,一度阻塞了交通。
大齐王都,寸土寸金的临淄城里,亦是披红了整整三条街,要摆九天的流水席,寓意天长地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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