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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家三圣之一的申子,虽为法家,却受道家极深的影响,遵循老子的大统一思想,尊崇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主张“君必有明法正义,若悬权衡以秤轻重”。
申子主张的“术”,是君主的专有物,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。“法”是公开的,是臣民的行动准则,而“术”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,专门对付大臣。
如申子名言:“君如身,臣如手”。
著名理论和手段有:
“操杀生之柄”,要求君主掌握生杀大权,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独裁地位,要求臣下绝对服从君主,即“尊君卑臣”。君主要独断,要把生杀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,绝不能大权旁落。具体工作可以交给臣下,国君不必事必躬亲。
“课群臣之能”,则是对群臣进行监督、考查、防范。国君任命了臣下,理所当然地要求臣下忠于职守、严格遵守法令,并要防止臣下篡权夺位。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效率和国治民安的重要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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