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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杉矶,天使之城。
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,比如北好莱坞,秦朗对洛杉矶并不熟悉,他只到过这座城市一次:差不多六年前――虽然听起来很怪异,但那确实是在六年前――他前往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,曾经在洛杉矶转机。之后,他就再也没有到过这里。
因为把所有兴趣和资金都消耗在了枪械上,在美国读书的四年里他从没有回过中国,而在他毕业的时候,由于家庭发生的那些变故,他最终选择了参加钻石走私组织,自然也就更没有机会回国了……
考虑到这些历史,第二次来到洛杉矶理论上应该让秦朗感慨万千,但实际上,当他站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时,他唯一的感受就是沮丧。
一八九三的天使之城……
虽然,受加利福利亚“淘金热”、周边地区发现石油以及南太平洋铁路通车的等因素的影响,现在的洛杉矶与一七八一年建立时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、并表现出了一个城市在上升时期所具有的欣欣向荣的景象,但在秦朗看来它依然只是一个平庸的小城,与“繁华”毫无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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