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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县令,当地父母,如果连基本律法都不懂的话,那他这个官也不用做了。
《秦律疏议》是上官文若主导御史府修订,萧远改了一些,经朝廷大臣协力,历时许久,才最终拍板的。
县令的话,说的正气凛然、义愤填膺,等同于给黑店三人普了一次法。
也让外面围观的群众都明白了过来,原来无良黑商并不是为所欲为的,国家在这上面是有严格律法的,是维护百姓权益的。
“一文钱的凉茶,卖人三十两银子,这般恶毒心黑,真该拉出去喂狗……”
“你们还不知道吧,这沈记茶铺,本地人都没谁敢去的,他们就只欺诈外来客,以前也没人报官……”
“原来国家是管商业的……”
百姓早就议论开了,说什么的都有,毫无疑问,对此等恶事,哪有不指责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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