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里墨水多,他写小说几乎不用怎么思考,坐在电脑前就能文思泉涌,加上从小玩游戏练出来的手速,一个小时就写上万字,而且文笔比网站里那些以文笔好著称的大神还好。
他每天花三个小时坐在电脑前码字,日更三万,从不断更少更。
五百万字的都市小说,他只用了半年就写完了。
而赚到的第一桶金,赵琛用母亲的名义开了个孤儿院。
孤儿院建成的那天,他去了。
在那里,见到了那个拉着行李箱自己走进孤儿院的孩子。
四十来岁的女士院长本来正跟母亲商量以后收养孤儿之后,孩子的饮食和教育问题,看到拉着比他人还大号的行李箱、身上穿着高级定制王子装的孩子走进孤儿院,不由得愣了一下。
院长是很喜欢孩子的,很快脸上就露出慈祥的笑容,走到门口蹲下身子跟孩子的高度持平以示对孩子的尊重,语气温柔地问:“孩子,你叫什么名字?怎么到这儿来了?你爸爸妈妈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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